针对这一社会热门话题,办法草案鉴戒部分快递企业实践中的可行做法,相应增加了对快递企业业务经营的告知要求,从而尽可能地缓解快递服务的供需矛盾。各类节日成了快递业的梦魇,特别是在春节等快递业务量高峰期,快递成“慢递”的状况尤为普遍。
国家邮政局在去年底专门发布了相关通知,要求快递企业在业务高峰期不得擅自休止经营,邮政治理部门要做好监视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目前,一些快递企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不顾及自身处理能力盲目承接业务,造成快件积存、延误。
其次,针对商品促销等可能导致快递业务量激增的特殊情形,办法草案进一步要求从事商品促销流动的商家应当事先与快递企业协商快件寄递方案,从而有利于快件的妥善寄递;快递企业需要相应变更快递服务承诺的,也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首先,要求快递企业应当有针对性地根据春节等特定时期的快递业务量变化情况,预先明确特定时期的快递服务承诺。
但快递服务需求增长和快件处理能力不足之间的巨大矛盾客观上仍旧存在。该快递服务承诺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并在收寄快件时告知寄件人,从而利便用户事先做好预备并取得用户的理解和支持。